第六章 生育费用报销

第三节 办理方式及流程

1、符合我县门诊慢性病范围内的病种;

2、参保人员提供所申请慢性病病种的出院记录、辅助检查报告单,就医凭证自行选择到灌云县人民医院、灌云县中医院、连云港灌云仁济医院、县内各基层卫生院进行申请;

3、各医疗机构指定的专门责任医师根据参保人员申请进行审核,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填写《连云港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门诊慢性病申请表》(一式二份);

4、各医疗机构医保办公室负责对参保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同时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进行录入系统审批备案。参保人员也可通过灌云政务网、连云港医保公众号等线上渠道申请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