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办人携带有效证件和《参保凭证》至转入地或转出地经办机构窗口(或网上、掌上)申请办理;
转入地和转出地经办机构核实身份信息和《参保凭证》,符合办理条件予以受理,不符合办理条件的一次性告知到位;
转出地经办机构在10个工作日内生成并发出《信息表》,同时划转个人账户余额;
转入地经办机构接收《信息表》,同时接收个人账户资金,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参保人个人账户资金划转,并反馈办理结果。
办理时限不超过1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