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基本医保个人账户是按照国家规定为参保人以其个人名义建立的账户。2023年1月1日起,在职职工、灵活就业人员个人账户每月计入标准为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2%。2023年1月1日起,退休人员个人账户按照2022年本人个人账户划拨规模按月定额划入,2024年1月1日起,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划入额度为我市根据相关政策实施改革当年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2.5%。